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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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26-07-15 /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19
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訂定 TENARAI 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TENARAI)(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訂閱制服務「Okotae AI」(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申請本服務之事業者(以下稱「使用者」)視為已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
第1條(定義)
本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定義如下。
- 「本服務」係指本公司提供之下列 2 種訂閱制服務之總稱。①「Okotae AI Pro」(以下稱「Pro 方案」):透過在 LINE 內即可完成操作之介面,由 AI 自動處理與 Google 商家檔案(以下稱「GBP」)相關之各項功能(評論偵測、AI 回覆草稿生成、店家資訊更新、GBP 健檢等)並提供予使用者之服務。所提供之功能可能依本公司之判斷新增或變更。②「代營運方案」:由本公司員工或業務委外對象代替使用者,直接執行 GBP 之營運操作(評論回覆、店家資訊更新、貼文、報告製作等)之服務。各方案特有之條件訂於相關條款。
- 「使用者」係指同意本條款、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申請使用本服務,並經本公司核准之事業者。
- 「登記資訊」係指使用者於申請本服務時登記之店名、業種、電子郵件地址等資訊。
- 「AI 生成內容」係指本服務使用 AI(大型語言模型等)所生成之評論回覆草稿。
- 「外部服務」係指 Google 商家檔案、Stripe、LINE、Supabase、Anthropic 等與本服務串接之第三方服務。
第2條(使用登記)
希望使用本服務者,應於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提出申請。
- 使用者完成 Google 帳戶登入、店家資訊登記,以及透過 Stripe Checkout 輸入信用卡付款資訊時,使用契約即告成立。
- Pro 方案之使用者完成用以授予 Google 商家檔案存取權限之 Google OAuth 認證後,即可使用本服務之全部功能。代營運方案之使用者完成將 Google 商家檔案管理員權限授予本公司指定帳戶時,即開始代營運。
- 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拒絕使用登記。
- 申報不實資訊時
- 過去曾因違反本條款等而受停止使用處分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時
第3條(費用方案)
本服務之使用費用如下(未稅)。費用可能依本公司之判斷變更。變更時,本公司將預留相當之預告期間通知使用者。
【Pro 方案】
- Okotae AI Pro:每月 9,800 日圓(標準內含商家檔案全面健檢)
【代營運方案】
- 每月代營運:每月 30,000 日圓起(未稅)
- GBP 開通協助(完整協助):15,000 日圓(未稅、一次付清、初期費用)※與每月代營運各自獨立,亦可單獨申請
- 月費以首次請款日(使用免費試用者為免費試用結束日)為起算日,以 1 個月為單位自動續約。GBP 開通協助為一次付清,不在自動續約之列。
- 費用不按日計算。月中發生解約或方案變更時,當月之使用費用亦全額請款。
- 除第 7 條規定之情形外,已支付之使用費用原則上不予退還。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無法提供服務者,不在此限,本公司將於第 15 條規定之範圍內處理。又,因使用者個人因素之解約或方案變更、外部服務之故障,或因使用者之系統環境所致之無法使用,均不在退款範圍內。
第4條(免費試用)
- 本公司可能向使用者提供免費試用(以下稱「免費期間」)。免費期間之有無、期間及條件由本公司任意訂定,並可能未經事先預告而變更或廢止。
- 使用免費試用時,與申請付費方案相同,須透過 Stripe Checkout 登記信用卡資訊。
- 免費期間結束後,除使用者已事先完成解約手續外,將自動以登記之信用卡收取付費方案之費用。不希望自動扣款者,請於免費期間結束日之前一日以前,辦理第 7 條規定之解約申請手續。解約申請於該期限前送達本公司者,不產生使用費用。
- 免費期間之長度由本公司任意訂定,可能因使用者或活動而異。適用之免費期間具體天數,以申請時之畫面或本公司之說明為準。
- 免費期間中亦準用第 3 條規定之使用費用方案條件(不予退款之原則等)。但不收取相當於免費期間之使用費用。
第5條(付款方式)
- 費用原則上透過 Stripe 公司(金流代收)以信用卡支付。使用者之信用卡資訊不儲存於本公司之伺服器,由 Stripe 公司依 PCI DSS 標準管理。
- 不受前項限制,僅限本公司確認信用狀況及其他認為必要之事項後核准者,使用者得選擇以請款單付款。
- 以請款單付款時,本公司於當月月初開立當月使用費用之請款單,使用者應於當月月初期間內(請款單所載之付款期限前)匯款至本公司指定之銀行帳戶支付。匯款手續費由使用者負擔。
- 使用者負有維持所登記信用卡有效之責任。連續發生扣款失敗,或以請款單付款而未於付款期限前支付時,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服務。
- 使用者遲延支付使用費用時,應自付款期限之翌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14.6% 計算之遲延損害賠償金支付予本公司。
第6條(服務內容)
本服務依所申請之方案提供下列功能。所提供之功能依方案之選擇內容而異,並可能依本公司之判斷新增、變更或廢止。
- 【Pro 方案共通功能】評論監看(偵測新評論、LINE 通知)、AI 回覆草稿自動生成(含依店家資訊調整語氣。偵測及回覆草稿之生成原則上於 24 小時內完成)、店家資訊更新(營業時間、照片等可從 LINE 聊天即時反映)、發行用於獲得新評論之 QR 碼、貼文內容自動生成、GBP 健檢(每月自動評分、通知改善重點)
- 【Pro 方案選用功能】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選用功能。提供與否、內容及費用訂於本公司之服務網站。
- 將生成之回覆草稿傳送至網頁主控台及使用者登記之電子郵件地址等
【Pro 方案】將 AI 生成之回覆草稿透過 LINE 或網頁主控台提示予使用者。發布至 Google 商家檔案,係於使用者確認並核准內容後執行。發布內容之最終確認及判斷之責任歸屬於使用者。
【代營運方案】由本公司員工或本公司委外之業者(以下稱「代營運負責人」)代替使用者,直接執行 Google 商家檔案之各項操作(發布評論回覆、更新店家資訊、新增照片等)。使用者同意本條款,即視為同意代營運負責人執行上述操作。發布內容之最終營業上責任歸屬於使用者。
第7條(最低使用期間及解約)
- Pro 方案之最低使用期間原則上為 6 個月。最低使用期間自免費試用結束後之首次請款日起算,不含免費試用期間。於免費試用期間中解約者,不適用最低使用期間。最低使用期間屆滿後,使用契約以 1 個月為單位自動續約。
- 解約僅得透過本公司指定之解約申請手續(以本公司指定之解約申請表單提出申請)成立。使用者無法於金流系統上自行解約(自助解約)。
- 解約申請於下次請款日之前一日以前送達本公司者,於該請款期間之末日生效;於下次請款日以後送達者,於次一請款期間之末日生效。即使於解約當月之中途,亦不按日退還使用費用。
- 於最低使用期間中提出解約申請時,本公司不一次請求剩餘期間之使用費用,而依一般請款週期繼續請款。此時,解約於最低使用期間之使用費用支付完成時(最低使用期間之屆滿日)生效,使用者在此之前得繼續使用本服務。
- 解約申請已於本條規定之期限前送達本公司,卻因本公司處理上之因素而請款使用費用時,本公司將取消該請款或予以退款。
- 解約後,使用者之登記資訊及 AI 生成內容之資料仍以僅供檢視之狀態保存,使用者可隨時以已登記之付款方式恢復使用。
- 希望完全刪除登記資訊及 AI 生成內容之資料(退會)者,請向本公司指定之聯絡窗口提出。本公司將於刪除申請後經過 90 日時實體刪除該資料,此後無法恢復或復原資料。
第8條(AI 生成內容之處理)
- AI 生成內容為參考資訊,不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適當性及完整性。Pro 方案之使用者應自負責任,務必確認、編輯 AI 生成內容後再使用。代營運方案中,代營運負責人參考 AI 生成內容判斷最終之發布內容,但發布內容之營業上責任歸屬於使用者。
- 本公司雖盡最大注意提升 AI 生成內容之品質,但對其效果(集客、評價改善等)、法律上之適當與否、對第三人之影響及其他任何方面,均不就 AI 生成內容提供保證。是否符合日本醫療廣告指引等業種特有之規範,由使用者負責確認。
- 對於因使用 AI 生成內容所生之任何結果(評論評價之變動、第三人之投訴或訴訟、行政指導、名譽受損,以及其他不論直接或間接之一切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為提升服務品質之目的,可能將 AI 生成內容及其所依據之評論資訊經匿名化處理後,用於 AI 模型之改善等。
- AI 生成內容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於使用者,使用者得為自身之營業目的自由使用。
第9條(代營運之範圍及業務委外)
- 本公司提供之代營運服務範圍為:發布評論回覆、更新店家資訊(營業時間、照片、說明文字等)、製作及公開貼文內容,以及就代營運所執行之事項及其結果提出報告。代營運範圍依方案及本公司另行訂定之規格書。
- 本公司可能將代營運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委託第三人(以下稱「業務委外對象」)。本公司對業務委外對象課以與本條款同等水準之保密義務及個人資料保護義務。使用者同意此事項。
- 因本公司或業務委外對象之代營運操作所生之損害(公開錯誤資訊、發布內容不當等),僅限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於第 15 條規定之範圍內負責。對於 Google 之政策變更、系統故障等本公司無法控制之事由所生之影響,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10條(Google 商家檔案管理員權限之委任及外部服務串接)
- 代營運方案之使用者同意將本公司指定之 Google 帳戶邀請、新增為 Google 商家檔案之管理員。Pro 方案之使用者透過進行 Google 帳戶之 OAuth 認證,授予本公司 Google 商家檔案 API 之存取權限。本公司僅將所授予之權限用於提供本服務之目的,不用於其他目的。
- 使用者於解約或經本公司要求時,應立即刪除本公司指定帳戶之管理員權限。本公司亦將於解約後 5 個營業日內,自本公司端刪除該權限。因權限殘留致使用者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時,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 本服務與 Google 商家檔案、Stripe、LINE、Supabase、Anthropic 等外部服務串接。因外部服務(Google API、Stripe、LINE 等)之規格變更、故障、使用限制等本公司無法控制之事由,致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本公司不負退款或其他賠償責任。該期間中使用費用之支付義務仍繼續存在。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服務無法使用連續超過 7 日時,將於第 15 條規定之範圍內協商減收或退還使用費用。Google OAuth 之認證權杖失效時(6 個月以上未使用、變更密碼等),本公司將向使用者寄送重新認證之說明。於完成重新認證前之期間,評論取得及回覆草稿生成將停止,但不按日退還使用費用。
第10條之2(關鍵字排名報告及 Google 地圖功能與內容之使用)
- 本服務作為 Pro 方案之功能,就使用者登記之搜尋字詞,透過 Google Maps Platform(Places API)取得 Google 地圖之搜尋結果,定期記錄使用者店家之顯示排名參考值,並顯示於 LINE 及網頁主控台(以下稱「排名報告」)。排名報告包含 Google 地圖之功能及內容。
- 使用者同意其對 Google 地圖功能及內容之使用,應遵守當時最新之「Google 地圖/Google 地球附加服務條款」(https://maps.google.com/help/terms_maps/)及「Google 隱私權政策」(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上述附加服務條款係於「Google 服務條款」(https://policies.google.com/terms)之外另行適用。使用者違反上述規定時,本公司得停止提供排名報告。
- 本公司作為排名報告記錄之內容,僅限於使用者店家之顯示排名、搜尋結果之筆數及觀測條件(位置座標、搜尋範圍)。不記錄搜尋結果中所含其他事業者之名稱及其他資訊。
- Google 地圖之顯示排名會因搜尋者之位置、裝置、搜尋紀錄等而變動。排名報告所示之排名係於一定條件下觀測之參考值,本公司不保證其正確性,亦不保證取得、維持或提升特定排名。依排名報告所為之判斷及措施,由使用者自負責任。
- 因 Google 之政策或規格變更,可能無法提供排名報告之全部或一部。此時之處理依第 10 條第 3 項之規定。
第11條(個人資料及登記資訊之處理)
- 本公司依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妥善管理自使用者取得之個人資料及登記資訊。
- 本公司蒐集之資訊僅限於使用者之店家資訊、電子郵件地址及 Google 帳戶之 OAuth 權杖。不蒐集、保存發布評論之終端使用者(消費者)之個人資料。
- OAuth 權杖以 AES-256-GCM 方式加密後儲存於資料庫。
第12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 違反法令、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違反本條款之行為
- 將本服務轉售或再提供予第三人之行為
- 對本公司系統之非法存取、逆向工程、破解,或與其企圖有關之行為
- 申報不實登記資訊之行為
- 將 AI 生成內容用於使用者本人之店家、事業以外目的之行為
- 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名譽及其他權利或利益之行為
- 妨礙本公司或外部服務營運之行為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13條(服務之變更、中斷及終止)
- 本公司得未經事先通知使用者而變更本服務之內容。但就重大變更,本公司將努力為合理之事先通知。
- 發生下列任一事由時,本公司得暫時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此時,本公司對使用者不負損害賠償及其他責任。
- 進行系統維護或更新時
- 發生地震、火災、停電等不可抗力時
- 外部服務(Google API、金流服務等)發生故障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必要時
- 本公司得預留相當之預告期間通知使用者後,終止本服務。
第14條(本公司之停止使用及解除契約)
本公司判斷使用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未經事先通知停止其使用本服務,或解除使用契約。
-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時
- 怠於支付使用費用時
- 經發現登記資訊不實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不宜繼續使用時
即使因上述措施致使用者受有損害,本公司亦不負賠償責任。
第15條(免責事項)
- 本公司係以「現狀」提供本服務,對於特定目的之適用性、正確性、完整性、有用性等,不論明示或默示,概不提供任何保證。
- 對於因本服務之中斷、延遲、資料遺失等致使用者所受之損害(包括所失利益、資料遺失、第三人之投訴等),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範圍以損害發生時點自使用者收取之最近 12 個月份使用費用為上限。
第16條(智慧財產權)
- 本服務及其相關之系統、軟體、設計等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或授權予本公司之人。
- 使用本服務並非將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讓與或授權予使用者。
第17條(條款之變更)
-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變更本條款。
- 變更條款時,本公司將於本服務之網站上公告變更後之內容,或通知至登記之電子郵件地址。
- 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使用者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第18條(準據法及合意管轄)
- 本條款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並依日本法律解釋。
- 就本條款或本服務於使用者與本公司間所生之紛爭,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附則(2026 年 9 月 19 日修訂)
- 本次修訂自 2026 年 9 月 19 日起適用。
- 對於在同日之前申請本服務之使用者,不適用第 7 條第 1 項規定之最低使用期間。
- 本次修訂包含新增第 10 條之 2(關鍵字排名報告及 Google 地圖功能與內容之使用)。新增該條不會變更既有使用者之費用、最低使用期間及解約條件。